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

山西省铸造行业协会《关于节后安全复工的的倡

 
尊敬的各理事、会员单位及行业同仁:根据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》,原则上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。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(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讯等企业)、疫情防控必需(医疗器械、药品、防护品等应急物资和原料生产企业)、群众生活必需(食品生产企业等)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(煤炭、电力、煤层气生产等企业)除外。现已经有部分企业复工,但当前疫情